|
上海代表处注册登记时可依据代表经营需要,设立首席代表的同时,可设立一名或多名一般代表,也可不设一般代表。
此外,外资企业代表处经营期间,可以随时增加一般代表或撤换一般代表。
上海外资代表处关于一般代表的相关规定如下:
1、一般代表国籍
一般代表可为大陆籍或外籍人士。一般代表若为外籍人士可直接登记,若为大陆籍人士,需与上海的涉外人事代理公司签订《劳务合同》后,方可登记。
2、一般代表证期限
一般代表证期限与代表处的登记证期限一致,期满可延期。
3、一般代表变更
外国企业若撤换一般代表,需办理一般代表变更登记手续。
4、增加一般代表
如果上海代表处经营需要,可以增加一名或多名一般代表。
版权声明:未经上海天尚行授权,禁止转载、摘编、复制或建立镜像。若转载,必须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与作者。
联系方式:86-21-54590912 54595912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