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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的外资企业代表处在2010年3月17日在上海市工商局网站上申请了驻在期限变更登记,并已打印受理通知书.。
由于外国企业存续证明办理时间较长, 最近才收到原件, 想问问是否需要重新申请?
另外, 外国企业存续证明原件是英文的, 必须由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吗? 指定的翻译公司有哪些?
上海外资代表处申请延期变更必须先在上海市工商局网站上申请,待受理通知书下来后,再到工商局受理大厅提交书面材料。
一般来说,外资代表处延期受理通知书过期后,不需要重新申请的。
外资代表处延期所需的外国企业存续证明需做公证,可以由代表处变更代理公司或专业翻译公司翻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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